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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4年5月6日
  • 主旨:114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正、備取生名單。
  • 依據:依據本會114年4月29日第三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 公告事項:
    1. 依據114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 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簡章拾壹、成績採計、錄取及公告之規定進行正、備取 錄取生錄取作業。
    2. 甄試總成績複查:考生於114年5月12日前(郵戳為憑)可向本會提出複查申請(申請表如附檔),聯保會於114年5月16日前將結果通知考生。
    3. 以下保送校系因無符合資格考生、通過檢定標準考生人數或選填人數少於招生名額,經本會決議為不足額錄取,且不得列備取生:
      • (一)原住民籍校系
        1. AQC01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系(保送縣市:臺東縣、阿美族語)
        2. BGC0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學系(保送縣市:苗栗縣、泰雅族語)
      • (二)離島地區校系
        1. ZWZ01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英語學系(保送縣市:屏東縣琉球鄉)
        2. ZWZ02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科技教育與訓練組(保送縣市:屏東縣琉球鄉)
        3. ZXZ01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保送縣市:臺東縣綠島鄉)
        4. ZXZ02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保送縣市:臺東縣綠島鄉)
        5. ZYZ01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保送縣市:臺東縣蘭嶼鄉)
        6. ZYZ02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保送縣市:臺東縣蘭嶼鄉)
    4. 正備取名單姓名如有筆誤或難字,依錄取生報名資料為準。
    5. 凡經本保送甄試錄取生(含正備取生)應依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於114年6月5日至6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
    6.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7. 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4年6月12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資格者,應於114年6月12日至114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址,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8. 本聯合保送甄試錄取名額為師資培育公費生,錄取後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錄取生如經發現其資料與事實不符,即取消入學資格。
    9. 保送錄取生如在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因故未能畢業無法取得畢業證書,且未修滿規定年限無法取得修業證明書者,取消其保送錄取資格。
    10. 其餘權利義務悉依114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簡章規定辦理。
  • 附檔:

  • 主旨:114學年度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 說明:
    • 一、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者請由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至聯保會網頁辦理保送校系網路選填作業,選填作業系統開放時間:114年4月14日(一)至4月18日(五)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
    • 二、請檢視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及術科考試成績是否通過保送校系之檢定標準;符合檢定標準者,請依各考生就讀高中學校業務單位所訂定之作業時程提供應繳之資料,不得因個人之疏失、延遲而要求補辦選填校系或相關手續。
    • 三、原住民籍審查結果以最優資格公告,考生除公告之資格類別外,可能因所具備之族語別、戶籍地、身分別及所選擇之校系不同,而分屬不同資格類別。
  • 附檔:

  • 日期:114年4月1日
  • 主旨:114學年度選填校系說明及操作手冊
  • 說明:
    • 一、114學年度資格審查結果已完成公告並於4月1日發函予各高級中學及報名考生。
    • 二、資格符合考生請檢視各保送校系之檢定標準及學測成績,符合檢定標準者由高中學校於系統開放時間集體上網登錄選填校系作業。(系統帳號及密碼提示於學校之審查結果函內)。
    • 三、【考生選填校系調查表】可讓考生先行填寫,並於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以利學校集體上網登錄。
    • 四、每位考生至多可選填6個校系,選填校系注意事項詳如附檔。
    • 五、網路選填系統將於 4月14日-4月18日 每日9時~17時開放,敬請留意點閱登錄。
  • 附檔:

  • 日期:113年12月5日
  • 主旨:114學年度師保甄試簡章勘誤公告
    修正簡章第柒項、離島地區校系分則 第9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兒童英語教育學系」備註欄位中,分發學校修正為「金門縣古寧國小」。
  • 附檔:「簡章修正對照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