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各學系甄試(含書審、面試)準備指引,將於114年2月28日前公告於本校報名系統,請考生務必先行瀏覽再準備書審資料。
二、各學系面試時間、地點及應考注意事項,以各學系面試前3天公告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及各學系網頁為準,請考生自行查閱。
三、考生參加面試當日請持身分證或可資證明本人之證件準時應試,若經查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者,取消應試資格,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本校部分學系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經濟不利生(限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適用學系請參閱各系分則,但以外加名額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不適用本優先錄取規定。
五、本校部分學系招收願景計畫外加名額,報考資格限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之考生,適用學系請參閱各系分則。
六、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應將相關證明文件1份於114年5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企劃組。若未符或未依規定繳交者,不得適用相關報考資格。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考生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得免繳報名費,另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需急難救助者等考生也享有免報名費優惠,但需先繳交報名費,並至本校報名系統下載退費申請表,並寄繳至本校教務處企劃組,經審核通過後另行辦理退款。
八、設籍非臺南市考生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障人士子女、原住民、需急難救助者等身分,得申請補助部分交通費及面試前一日住宿費,請至本校報名系統下載填寫申請表後,於114年5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連同相關票據寄繳至本校教務處企劃組,逾期不予受理。
九、資格審查通過與否及榜示錄取,將公告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及報名系統。
十、已繳交第二階段報名費者,如欲申請退費,請至本校報名系統下載退費申請表,並依申請表上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十一、報考材料科學系、資訊工程學系(含APCS組、資安組)、電機工程學系、音樂系A組、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者,因該系第二階段甄試項目僅書面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將進入書審作業,恕無法辦理退費,報考前請審慎評估。
十二、本簡章彙編及以上各項說明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及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